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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汉字文化在丝绸之路的传播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网络版)》: 4)

    Por 郑阿财

    Sobre

    汉字早在历史上的丝路及东亚地区各民族传播与发展,形成汉字文化圈,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视窗。本文特关注唐代丝路中国段上各民族使用汉字在文化传布及其展现在接受与发展上的歧异现象。主要从商人、军队、僧侣、外交使节、政府官员等考察唐代汉字文化在丝路传布的途径与人员,进而透过19世纪以来高昌(吐鲁番地区)、龟兹(库车地区)与于阗(和田地区)等考古发掘,論述汉字、双语文献及汉籍在這些地區的传布;针对汉字文化传播现象,提出合理解释。

    唐代汉字、汉籍在丝路传布的情形,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基于商贸经济、政治、宗教、与生活文化等环境,呈现接受与发展的历程,明显与其现实环境对汉字、汉籍需求的力度成正比。研究中发现,早在汉代汉字便开始传入高昌、龟兹、于阗、朝鲜、日本、越南等地,却有着不同的发展。主要规律是:本身拥有自我民族语言文字的地区,在汉人行政制度的推动下,汉字、汉籍得以传布。然本族语言、文字与汉语、汉文体系不同者,则不易相容。高昌、龟兹、于阗出土的汉文文献主要反映汉字使用是贸易为主体,宗教传播与军事、行政居次。因此,汉字文化并未能渗入这些民族文化之中,无法在这些地区生根。

    至于文字创制发展较晚的民族、国家,在未有自身文字前,多藉助汉字作为文化交流与传承之工具,长期使用汉字作为阅读及书写的文字系统,如吐蕃、西夏、朝鲜、日本、越南等,汉文典籍广为流行,汉文化广泛渗入而形成相融的汉字文化,即使其后属本民族语言系统的新创文字流通后,汉字使用虽盛况不再,然汉字文化依然深入其民族生活与文化之中。

    总之:凡官方语言、文字与该地区民族语言、文字相一致,或与其宗教信仰使用的语言、文字相一致者,汉字传播易于形成文化而长存;而官方语言、文字与民众生活使用的语言文字不兼容者,又与宗教信仰使用的语言文字不契合,则其官方语文传播的文化不易形成,且难以长存。一旦官方语言文字更替;宗教信仰改变,汉语文字与传播的文化必定远离而逐渐消退。但只要當地還有漢人,就仍旧会保留漢字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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